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现行医保政策解读

2021-05-20 16:02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吉林省春光康复医院),是省市医保定点机构,同时也是省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脑瘫)定点机构、长春市医保低自付定点机构、省市医保门诊公补定点机构。作为吉林省康复公益单位,我们致力于为全省的医保患者提供最优质有效的医疗服务。我们力争让来中心治疗的各类医保患者可在中心一站式完成审批、挂号、缴费、治疗的全流程,既减少了来回奔波的麻烦,又通过合理的使用医保政策缓解了治疗中的经济负担。我们承诺把最好、最优质的、最高效的服务奉献给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

  一、医保门诊住院待遇:

  1.持有长春本级(长春市医保、吉林省直医保)的职工和居民,在中心门诊、住院治疗,携带医保卡或身份证或电子医保码在收挂缴费时,可即时结算;

  2.持有省内其它地区(长春除外)医保卡的患者,在参保地完成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后,在中心就诊,收挂缴费时也可享受即时结算待遇。

  二、长春市医保低自付待遇:

  凡持有长春市医保卡的孤独症、脑瘫患者,在中心最多可享受为期24个月的“孤独症门诊康复治疗”、“脑瘫门诊康复治疗”重特大疾病低自付治疗。经中心医保办审批通过后,患者每年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100元)后,在后期缴费时就可以实现全年康复费用由医保局直接支付。

  三、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1.凡持有长春市医保卡、吉林省省直医保卡的脑瘫患者,可直接在中心一站式完成审批、挂号、缴费、治疗的全流程,每年审批一次最高可享受80%即时结算待遇;

  2.持有省内(长春以外)医保卡的脑瘫患者,经参保地审批转诊后,也可在我中心享受门特治疗服务。

  四、省市医保门诊公务员补助

  1.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吉林省省直医保持卡患者,每次治疗缴费时可直接参与累计门诊公务员补助(账户+现金)≥2000待遇自动开启,无需审批,在缴费结算可即时享受门诊公务员补助;

  2.享受公务员补助待遇的长春市医保持卡患者,可将选择我中心作为“区级”补助机构,经各级医院(省、市、区)医保办审批后,治疗缴费可参与门诊公补累计(账户+现金)≥1000待遇自动开启,缴费结算可即时享受门诊公务员补助。

  咨询电话:0431-8179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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