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关于比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公告
2021-04-28 08:0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关于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和残疾人假肢矫形器适配项目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为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1)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
(2)残疾人假肢矫形器适配项目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4服务范围:完成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招标前期准备至招标结束提交备案资料等工作内容;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所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具有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组织能力;
3.3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分网进入名录,应通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代理机构登记备案(http://www.ccgp.gov.cn/agency);
3.5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3.7 具有独立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 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 12号、吉建管(2019) 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 27 日至2021年 5 月 6 日,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已扫描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
(3)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页截图;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截图;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工程、货物、服务类各一项招标代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 6 日 16 时0分(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递交地点为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光谷大街15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光谷大街1555号
联系人:毕茜
电话:18543406665
邮箱地址:372640611@qq.com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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