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阶段加强康复治疗患者、门诊就诊及住院患者管理的公告

2021-01-11 16:20

  为积极响应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哨点”作用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的诊疗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康复治疗患者、门诊就诊及住院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请按照中心提示,患者从门诊通道进出;脑瘫科康复治疗儿童及陪同家长(须持陪护证)和辅具适配的患者从正门通道进出。出入医院时请自觉做好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提前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扫码进入医院。如体温大于37.3℃,健康码为非绿码,需要转到长春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并配合我们做好信息登记。

  二、门诊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挂号(81797142、81797151)。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预约就诊信息。为避免人群聚集,请按照预约时间到院就诊。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长春市公示21个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医:

  (一)发热(体温大于37.3℃)、和/或呼吸道相关症状。

  (二)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三)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四)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五)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四、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同”,其他陪同人员禁止进入中心。就诊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在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康复治疗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中心强化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病区谢绝探视,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

  (一)每位住院患者仅限定1名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调换。

  (二)陪护人员应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筛查及健康监测,健康码、行程码均须为绿色,核酸检测结果须为阴性。红码、黄码、无核酸检测结果者,均不可作为陪护人员。

  (三)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发放陪护证。

  (四)全程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五)住院期间不聚集、不窜病房、不在公共区域逗留,除外出检查、康复治疗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

  (六)如出现发热症状,务必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备,并配合转到长春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4日起执行,由此给您就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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