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康复】脊髓损伤后的康复

2020-04-20 16:34

  春风送暖,时岁更新,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虽然积极向好,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在渐渐恢复之中,但防控之弦仍不能松懈,坚持进行康复训练、增强自身免疫力正当其时。今天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医疗康复部为您带来脊髓损伤后的康复。

  脊髓损伤后的康复

  1.生活自理:对一个SCI患者指不需要依赖他人和特殊的辅助器具,完成包括床上活动,穿脱衣服,洗漱梳饰,进食、淋浴、大小便、阅读、书写、使用钱币、使用电话、操纵电器的开关或按钮、使用普通标准轮椅、穿脱下肢矫形器等。

  2.在轮椅上能独立:指能顺利操纵普通轮椅,能完成轮椅-床,轮椅-厕所,轮椅-淋浴间,轮椅-地板,轮椅-轿车的转移,能上下斜坡,能跃过马路镶边石,能在轮椅后轮上平衡等。

  3.功能性步行

  功能性步行:既有治疗作用,还有实用价值。

  (1)姿势基本正常即能基本控制身体;

  (2)不用步行框架等笨重的助行器;

  (3)站立时双手能游离做其他活动;

  (4)较不费力;

  (5)注意力不会过度集中在步行上,因而不影响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活动上;

  (6)心血管功能能够负担;

  (7)有一定的速度和耐力,即能连续走5min,并超过550m左右。

  功能性步行分类:

  (1)能上下楼梯并能终日穿戴矫形器且能耐受;

  (2)能一次连续行走900m左右;

  (3)能独立进行ADL活动。

  以上内容仅供公益宣传,图片来源于网络,应用于公益事业,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审核:葛涛、于朝波

  初审:王宜童

  编辑:陈哲

  供稿科室:儿童脑瘫科

相关下载

联系我们


图片名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
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1555号

图片名称

社区服务指导部:

0431-8179 7116
0431-8179 7115

二维码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版权所有: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E7%AC%AC%E4%B8%80%EF%BC%8C%E6%9C%80%EF%BC%8C%E4%BC%98%E7%A7%80%EF%BC%8C%E5%A2%9E%E5%BC%BA%EF%BC%8C%E4%B8%80%E6%B5%81%EF%BC%8C%E5%8D%93%E8%B6%8A%EF%BC%8C%E9%A2%86%E5%85%88%EF%BC%8C%E5%85%88%E8%BF%9B%EF%BC%8C%E5%BC%95%E9%A2%86

Sorry,当前栏目暂无内容!

您可以查看其他栏目或返回 首页

Sorry,The current column has no content!

You can view other columns or return Home